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1.我社保留依据具体情况调整行程、酒店和航班 的权利,保证以不减少所列景点为前提;
2.全程无自费
3.台湾通行证须于出发前45天办理,入台证材料须提前15个工作日给到我部门,如因逾期办理造成的送签天数不足、证件无法签出,我部门概不负责!
4.如遇地接及机票变化等情况,我社将调整价格,同时航空公司机票一经确认开票后均不得退(100%损失);
5.凡曾经以非旅游途径做入台证被拒、或证件签出而未出行者,均可能会要求补充5年内简历及现任在职证明。请报名时告知组团社实情,若隐瞒或不配合被拒签、所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6.单人报名所需材料:全家户口本、工作证明(若退休,请提供退休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款证明等)
以上材料收到后给到计调部门,由计调部门审核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客人提供5-10万现金担保,回团后如数退还
【预定须知】
1.团队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2.航空公司出票后不能更改姓名跟身份证号码,游客在购买本产品时应准确无误的提供上述两项,如因旅游者提供错误的信息而产生的损失,由旅游者自承担。
3.由于旅游团队或通过出境社申请的优惠机、车、船票一般都附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出票后或占位后不可变更姓名、日期、班次,不可退换票或者退换票需要支付一定手续费用。旅游者应在合同生效前确保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出行,避免因变更而造成损失。另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4.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税价格,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的购物票据,若购物点提供发票,请索要。
7.是否给予签证或签注、是否准予出入境,是使领馆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或签注,以及被有关部门拒发签证或签注,不准出入境而影响行程的,签证费及其他费用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8.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以及出入境相关手续;如涉及海外国内段行程,请您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9.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10.旅游者为育龄女性的,在预定前须确认本人出行期间不处于妊娠期,如因处于妊娠期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中旅游者解除或变更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责任。
11.旅游者预定时在七十五周岁以上、或十八周岁以下、或怀有身孕、或有身体残障等其他情况,以及非中国国籍或为港澳台人士的,应在预定时告知出境社。
【特殊限制】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你做相应的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2)脑血管疾病患者。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
(3)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
(4)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类精神疾病。
(5)严重贫血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以下的。
(6)大中型手术恢复期的。
(7)医生认为不适合出行的其他情形的。
(8)孕妇(出行期间也不能处于妊娠期)及行动不便者。
· 老年人
1.七十周岁以上的客人应当提供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在距出行之日6个月内),七十五周岁以上八十周岁以下客人应当有六十周岁以下的直系亲属陪同(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出境社才接受参团。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 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云南跟团产品。
4. 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四川跟团产品。
· 未成年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
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 外籍友人
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
【产品提供】
本产品由江苏舜天海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025-6666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