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注意事项】
1.以上行程仅为参考行程,具体以出团通知书为准。我公司保留因领馆、航空公司、欧洲展会、天气、交通状况等原因,调整行程以及航班的权利;
2.导游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得减少游览时间;
3行程中城市间的公里数为直线距离,仅作为参考;
4.行程中的景点游览时间,包括步行、游船、观光排队等候等时间总和;
5.欧洲参观古堡均有流量控制, 旺季如果超过流量, 可能会出现不能入内参观的情形, 在此情况下, 行程将作最大合理化调整, 根据不同情况于出团前告知。
6.此产品为我公司包价产品, 所有牵涉到的机票、酒店、用餐、景点门票等除特别说明的价格外均为一体价格, 不得拆分, 若遇境外景点、火车等对青少年、老人优惠或者免费,均不在此列,无法退费,请谅解!
7.游客责任:
1)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及工业行动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取消、缩短或延长旅程。而所引发之额外支出或损失,概与本公司无涉,团员不得借故反对或退出。
2)行程中所安排之机票/船票/车票/酒店或观光项目,均属团体订位,一经出发前确认及订购后,不论任何情况下而未能使用者,概不退回任何款项。
8.本产品为散客拼团,由具有出境资质的合作社—竹园国际旅行社上海分社提供。
【签证说明】
1.必保证客人在护照签名页及签证表格上亲笔签名;
请务必保证客人资料的真实性;
客人无法保证以上两点,我公司将谢绝此客人参团!
2.因国情原因,所有欧洲使馆都有可能在团队归国以后要求客人前往使馆面试销签。如遇此项情况,请客人予以理解配合,并于领馆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以免影响未来办理其它签证。而由面试销签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将由客人自理。
3.欧洲相关国家的销签时间通常在15个工作日左右,请客人报名参团时,注意自己回国后的其他出境安排。
【预定须知】
1.团队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2.航空公司出票后不能更改姓名跟身份证号码,游客在购买本产品时应准确无误的提供上述两项,如因旅游者提供错误的信息而产生的损失,由旅游者自承担。
3.由于旅游团队或通过出境社申请的优惠机、车、船票一般都附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出票后或占位后不可变更姓名、日期、班次,不可退换票或者退换票需要支付一定手续费用。旅游者应在合同生效前确保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出行,避免因变更而造成损失。另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4.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税价格,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的购物票据,若购物点提供发票,请索要。
7.是否给予签证或签注、是否准予出入境,是使领馆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或签注,以及被有关部门拒发签证或签注,不准出入境而影响行程的,签证费及其他费用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8.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以及出入境相关手续;如涉及海外国内段行程,请您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9.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10.旅游者为育龄女性的,在预定前须确认本人出行期间不处于妊娠期,如因处于妊娠期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中旅游者解除或变更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责任。
11.旅游者预定时在七十五周岁以上、或十八周岁以下、或怀有身孕、或有身体残障等其他情况,以及非中国国籍或为港澳台人士的,应在预定时告知出境社。
【特殊限制】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你做相应的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2)脑血管疾病患者。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
(3)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
(4)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类精神疾病。
(5)严重贫血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以下的。
(6)大中型手术恢复期的。
(7)医生认为不适合出行的其他情形的。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参团必须提供公司版本的“老人安全出游申明书”,及甲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证明”。
2.75周岁以上的老人,出于行动和安全考虑,需由18周岁以上的家属或朋友全程陪同出游。
【儿童】
8周岁以下不占床的儿童报名,在成人价上直接扣减810元/人结算。
【旅游保险】
本公司已经为参团游客购买符合申根送签和英国送签要求之境外旅游意外险,包含境内外医疗保险总额30万人民币,由于篇幅所限,详细执行条款未附在此,若游客需要,可向我公司索取。该保险理赔不可用多买份额增加理赔,建议游客若有其他需要,可自行购买其他旅游意外保险。
【预定与取消】
1.客人报名后。如果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其他原因不成团,我社将提前30日(含30日)通知您,并退还您所交团款。
2.报名确认后:截止日前30天(含30天)因为自身原因放弃旅游(包括同行亲朋取消、家有急事等所有意外或主观原因)则收取2000元/人订金损失+实际已产生其它费用(如:机票、火车票、游船、酒店等)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在您所交的团款中扣除。
3.送签之后,机票未开,因为自身原因放弃旅游(包括同行亲朋被拒签,家有急事等所有意外或主观原因),则收取3000元/人的订金损失+签证费损失1200元+实际已产生其它费用(如:机票、火车票、游船、酒店等)。
4.送签之后,机票已开,因为自身原因放弃旅游(包括同行亲朋被拒签,家有急事等所有意外或主观原因),则收取3000元/人的机位预付款、签证费损失1200元+实际已产生其它费用(如:机票、火车票、游船、酒店等),还将收取机票100%的费用(依据航空公司关于团队机票不能退票的规定)。
5.出发前3天内(含第3天),客人取消出行,需收取100%团款,仅退还实际未产生费用(如:餐费、导游、司机服务费等)。
6.如有拒签,只收取签证费用,1个签证1200元/人,但因客人未按照领馆要求参加面试而导致的拒签,需收取实际损失费用。
【自费项目说明】
1.付费旅游项目参加与否,由游客根据其个人意志,自愿、自主选择,如游客不选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导游则与游客商量,并做出游客可以接受的其他安排或者自由活动。
2.付费旅游项目价格已含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门票(如有)、司导服务费、交通费等;儿童、老人等人群与成人同价。
3.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25人),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导游会予以组织,如因前述原因无法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所收款项会全额退还给游客;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须在保证正常游览行程的基础上进行安排,如时间不允许,则将不会安排。
4.报名人数不够(不足25人)无法根据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安排自选项目,导游可以与游客协商确定新的价格,另行书面确认。
5.自愿选择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可以在旅行社组织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前交给导游。
6.付费旅游项目一旦选择并付费后,如游客要求取消,导游将扣除已经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
游客自愿选择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所选项目内容及价格详见《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