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安全
(2)上下车、船、飞机、地铁等交通工具时,或出入商场、酒店、餐厅、景区等场所时,请注意在扶梯、台阶处站稳,以免扭伤摔伤;在以上交通工具或场所内外活动时,请注意广告牌、装饰物等有突出部分或棱角的设施,以免碰伤撞伤,同时请注意特定安全提示,以免受到其他伤害。
(3)自由活动要结伴而行,尤其是夜间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太晚回酒店;外出时要告知领队或导游,不安全的场所不要去;要带好酒店卡片(上有酒店的名称、地址、电话)和紧急联系通讯录,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4)遇到地震、台风、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战乱、突发恐怖事件或意外伤害时,要冷静处理并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在境外可向中国使(领)馆寻求咨询和协助。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伤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提供保护,并取得警方的书面证明。
2、 财物安全
(1)游览时,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银行卡等要随身携带,最好贴身存放,不要放在挎包里,也不要放在行李寄存处、旅游车内或酒店房间;乘坐飞机、火车和游船时,贵重物品不能放在行李箱中托运;入住酒店后,建议将贵重物品存入酒店的保险箱内并设密码,以免遗失。
(2)欧洲的抢劫盗窃集团把中国游客视为重点目标,敬请游客们时刻保持警惕,在餐厅、商场、酒店大堂、机场等公共场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将物品委托不熟悉的人保管,发生失窃,责任须自行承担。
(3)如果发生行李或贵重物品损坏、丢失、被窃、被抢等,须及时报警、报损、报失,妥善保存报警回执,收集购置丢失物品的原始发票等材料,以备我社协助您向有关方面申请理赔。但现金、珠宝首饰、信用卡等不予赔付。
3、 证件安全
(1)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是旅游者在境外唯一有效的身份证明,丢失证照将直接影响到您的旅行。证照、签证、身份证、机车船票及文件等身份证明和凭据,请随身携带或把证照交由领队、导游妥善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2) 出境旅游最好将上述证件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连同几张护照相片随身携带,并记下所持护照号码,以备急用。
(3) 在整个旅行中,请随身携带我公司发给您的行程及紧急联络通讯录(联系方式详见出团通知书),以防走失时联系。
(4)当地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导游或领队处理。如导游或领队不在现场,要有礼貌地请对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证件,否则拒绝接受检查。
(5)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出国或出境游客要向目的地相关机构申请补发签证,向我使(领)馆等机构申请补办旅行证件,并承担因补办证件产生的相关费用。
4、游览安全
(1)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避免因个人迟到、掉队影响全团正常行程,请积极配合领队和导游的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安排,跟随导游和领队游览时,不要远离团队,注意脚下安全。
(2)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
(3)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审慎参加有一定危险或高危险的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山车、驾驶摩托艇、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骑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游泳、出海、泡温泉、蒸桑拿、高空溜索等。上述项目对参加者的身体状况有一定要求,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安全规定。不要因为寻求刺激、逞能或心存侥幸,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慎重选择参加。旅游者因参加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有一定危险的娱乐项目。我公司建议旅游社参加上述危险或高危险娱乐项目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海拔较高的高原地带或山地,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反应,请旅游者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怀孕等旅游者不宜参加高原及高山旅游。
(5)为了保证您的旅途安全,也为了方便导游、领队及时上下车为游客提供服务,请让出汽车的第一排座位。在旅途中系好安全带。尽量避免在车厢内走动或站立,禁止在车内吸烟。请勿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要向车窗外扔物品,以免伤人。
(6)游览时,请先听导游和领队的讲解和介绍,了解当地的风景民俗,清楚什么是最有纪念意义的,有利于您进行拍照留念。每次下车,请先记清集合地点和时间或地标性建筑。记住所乘汽车的牌照号码、导游和领队的姓名及手机号码。有的城市在游览时需转乘当地的公交车或地铁,要注意紧跟队伍,以免掉队或走失。
(7)雨雪天气从室外进入酒店、餐厅、游览设施时,任何时候出入卫生间时,路面湿滑时,注意防滑。
5、住宿安全
(1)抵达酒店后,请您在前台领取酒店地址名片,外出时随身携带,如果旅游者迷路时,可以按名片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2)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安全转移的路线。入住时立即检查房间内设施(卫浴设备、房门及窗户安全锁、遥控器、烟缸、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损坏、缺少、污染。发现问题请联系客房服务人员,及时更换调整,以免退房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3)在洗浴时请注意防滑,建议提前铺好防滑垫,防止滑倒受伤。
(4)睡前及离店时请确保关闭房间门窗。保管好房卡或钥匙,切勿将房间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房间内交谈,以免发生人身和财物安全问题。
6、饮食和药品安全
(1)旅游期间少吃生食、生海鲜等,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不必要的危险。
(4)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旅游者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个人常用药品请随身携带。
7、突发事件
(1)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相应责任应由公共交经营者承担责任,旅行社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将积极协助您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如遇此情况,请旅游者在候机厅或候车室耐心等待,密切关注航班或火车的信息,听从工作人员和旅行社人员的安排,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或误车。请勿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不当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2)交通事故: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听从导游及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旅游者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3)突发意外伤害(如动物伤害)或急性病:旅游行程中应提高警惕,远离动物侵袭,避免造成意外伤害。如不慎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个人原因突发急病时,请及时向导游或领队请求援助,到医院就诊,费用由本人支付。如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请通知旅行社运作人员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4)失窃、被抢:当发生财物被盗或遭受抢劫时,请及时联系导游或领队,请求旅行社协助,并向警察局报案,讲明事实经过,将失窃或被抢物品列出清单,保护好现场,保存证据资料,积极配合警察局侦查破案。
(5)不可抗力:行程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以确保团队安全、减少损失为原则,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请旅游者给予配合和谅解,冷静处理并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在境外可向中国使(领)馆寻求咨询和协助。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