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注意事项】
此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出团通知书为准。我公司保留因航空公司航班调整、签证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推迟或调整出发日期及行程的权利。
1.境外酒店未按照国内酒店星级评定标准评定星级,其根据酒店的软硬性条件设施而自行评定相应标准。团队按不产生单男单女的原则分房,在不影响团队分房原则的前提下安排夫妻一间房,散拼团队因单男单女问题可能产生夫妻、亲属、朋友等不同房,请予以谅解和配合。
2. 导游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得减少游览时间;
3. 行程中城市间的公里数为直线距离,仅作为参考;
4. 行程中的景点游览时间,包括步行、游船、火车、观光排队等候等时间总和;
5. 欧洲昼夜温差大、每年平均温度最热超过30度的情况不超过两个月,且欧洲各国环保意识强,故至今欧洲部分酒店并不配备冷气空调,并非酒店设施不达标准,敬请谅解;
6. 欧洲酒店强调建筑物本身的历史价值,故一些酒店因建筑主题架构无法进行改造,以致酒店房间有格局大小不一的状况。如因酒店标准房间不够原因,酒店升级个别房间,此情况非本公司能掌控,并非差别待遇,敬请谅解;
7. 请勿在酒店房间内抽烟,如有抽烟,需根据各酒店规定罚款,通常罚款金额100-500欧元之间,敬请注意;
8. 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产生的额外支出或损失,根据旅游法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散拼团队按不产生单男单女的原则分房,在不影响团队分房原则的前提下安排夫妻一间房,因单男单女问题可能产生夫妻、亲属、朋友等不同房,请予以谅解和配合。
10 本产品为我公司包价产品,所有牵涉到的机票、酒店、用餐、景点门票等除特别说明的价格外均为一体价格,不得拆分,若遇境外景点、火车等对青少年、老人优惠或者免费,均不在此列,无法退费,敬请谅解!
11.本产品为散客拼团,由具有出境资质的合作社--上海华远国旅提供。
【预订须知】
1.团队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2.航空公司出票后不能更改姓名跟身份证号码,游客在购买本产品时应准确无误的提供上述两项,如因旅游者提供错误的信息而产生的损失,由旅游者自承担。
3.由于旅游团队或通过出境社申请的优惠机、车、船票一般都附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出票后或占位后不可变更姓名、日期、班次,不可退换票或者退换票需要支付一定手续费用。旅游者应在合同生效前确保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出行,避免因变更而造成损失。另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4.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税价格,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的购物票据,若购物点提供发票,请索要。
7.是否给予签证或签注、是否准予出入境,是使领馆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或签注,以及被有关部门拒发签证或签注,不准出入境而影响行程的,签证费及其他费用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8.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以及出入境相关手续;如涉及海外国内段行程,请您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9.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10.旅游者为育龄女性的,在预定前须确认本人出行期间不处于妊娠期,如因处于妊娠期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中旅游者解除或变更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责任。
11.旅游者预定时在七十五周岁以上、或十八周岁以下、或怀有身孕、或有身体残障等其他情况,以及非中国国籍或为港澳台人士的,应在预定时告知出境社。
【老年人】
1.七十周岁以上的客人应当提供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在距出行之日6个月内),七十五周岁以上八十周岁以下客人应当有六十周岁以下的直系亲属陪同(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出境社才接受参团。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特殊限制】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你做相应的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2)脑血管疾病患者。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
(3)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
(4)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类精神疾病。
(5)严重贫血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以下的。
(6)大中型手术恢复期的。
(7)医生认为不适合出行的其他情形的。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未成年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
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WIFI说明】
我公司提供的WIFI设备需在旅行结束后统一回收,如发现设备破损,赔偿细则如下:
1.赔偿标准:WIFI设备:500元/台: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
2.设备液体进入:500元/台:设备进液体导致损坏;
3.设备外观损坏:200元/台:设备外观损毁严重、设备碎屏无法开机
4.屏幕严重刮花:100元/台:设备刮花影响外观
5.USB数据线:10元/根: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
6.BAG包/收纳袋:20元/个: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
【取消费用】
1).客人报名确认后,30天之外取消不收损失,30天之内(含30天)至机票开票前因客人原因取消,收取损失费用2000元/人;
2).机票开票后,客人取消行程,收取机票损失+签证费1000元/人+地接已产生损失;
3).若内陆段机票、火车、轮船等其他交通工具需要提前开票的,开票后,按实际损失额外收取;
4).因客人原因,出团当天取消,收取100%团款。